海南州海南州积极支持武警黄金部队开展地质勘查切实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
海南州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的通知》和欢迎武警黄金部队进驻青海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就加快地勘工作和资源开发,特别是做好武警黄金部队等地勘部门和矿山企业的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县成立由国土资源、农牧、林业、环保、宗教、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地质勘查工作及矿山企业开发外部环境协调领导小组,专门研究指导和解决在地质勘查和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州、县政府部门切实履行维护外部环境工作的重要责任,及时解决和协调出现的问题,对外部环境问题得不到改善,影响勘查项目实施和资源开发的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开展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各级政府与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特别是武警黄金部队作业队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乡政府确定联络人员,经常沟通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项目单位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业务联系、沟通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和开工报告制度,并按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开展勘查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要深入项目区主动了解地勘工作和生产经营情况,以村为单位定期开展入村入社教育,公示地勘工作相关内容,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同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每逢“八一”、春节等时节,按照慰问驻地部队和企业标准,组织慰问黄金部队和地勘企业;组织开展警民共建和企业帮扶活动,武警黄金部队在任务区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事件时,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参与处置行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特别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宣传教育,使乡(镇)、村干部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地勘单位与各地群众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顺利开展地勘工作和资源开发创造必要条件。同时,对恶意阻挠、无理取闹、阻碍地勘工作开展的行为,责成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及时、公正的处理一批典型案件,教育群众知法、守法,扩大宣传效果。四是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对草原植被造成破坏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并尽快恢复植被,并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信教群众的信仰及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