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林改试点工作。近一年来,全州林改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州累计完成20个乡镇178个村林改工作,完成勘界确权面积294.48万亩,签订管护合同7022份,发放林权证***00本。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州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明确监察、发改、民政、税务、农牧、林业、财政、金融、档案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督促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林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实行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县联点责任制,州林业、农牧、国土、民政、发改等部门分别联共和、同德、贵南、贵德、兴海五县,具体负责所联县林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州县林业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促进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严明纪律,照章办事。州县林业部门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的人员充实到林改工作队伍中,以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推动高质量的林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保证抽调人员完全脱离原岗位,全身心投入林改工作。严格实行林改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违规操作、各行其是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问责,以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林改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各级党委政府把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地区社会稳定,作为检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高度重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州委创建“三无县”的要求,建立健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化解权属纠纷和矛盾,切实做到了“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社,社与社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与乡镇的纠纷不出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五是保障经费,加大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州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全州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