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对兴海县莫***电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约谈
近日,海南州环保局针对兴海县莫***电站开发建设中存在环保措施落实不力、施工厂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较大的实际,召集水电站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要充分认识项目区域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立足“谁污染谁治理”和“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文明规范施工,尽快整改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具体环保措施。一是规范料场开挖,严格落实开挖料场、工程弃渣场、施工营地等场地的清理、覆土、植被恢复措施;二是在永久道路两侧影响区内种植草木进行绿化,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三是全面清理厂区建筑和生活垃圾并规范处置,水电站运行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等,严禁外排;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专人负责,按期完成环境监测工作,自觉接受日常环境监管。并责令水电站开发企业于6月2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求兴海县环保局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完成后州县环保部门将现场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