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0起西宁市猪肉批发零售实行最高限价
根据省政府《紧急通知》和西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猪肉价格不合理上涨和异常波动,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5月10起对市区市场猪肉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根据限价规定标准:西宁张氏畜禽制品公司、西宁鑫源屠宰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等6家生猪屠宰企业生产的白条猪三级肉,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1元,四级肉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0元;市区内各主要集贸市场和各大超市等猪肉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级五花肉和前后腿肉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5元,四级五花肉、前后腿肉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4元。
猪肉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期间,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贸市场管理主体,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批零最高限价者,依法查处。
目前,市发改委已召集我市生猪屠宰批发企业、各大超市负责人及四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等,对此进行了情况通报和专题安排。 (作者: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