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力求五个突破打造宜居环境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西宁市紧紧围绕创建任务,以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为目标,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为抓手,积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力争在污染减排、优化城市环境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一)抓重点,在推进污染减排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积极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衔接,扎实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指标的对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大的环境容量。二是狠抓重点项目,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做到强化监管,严格督查,推动重点污染整治任务的落实。三是狠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稳定运行并发挥减排效益,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良好开局。
(二)破难点,在优化城市环境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以推进排污口整治为抓手,打好水环境保护硬仗。全面实施“清水入城”工程,加快湟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消除排污口,持续改善小峡口断面水质。三是以提升空气质量为核心,打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硬仗。以市区及县区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坚持面源治理与点源治理相结合,继续推进环境集中整治,保护空气质量稳定持续好转,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三是以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硬仗。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突出有色金属、化工、水泥等行业的污染防控,实施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青海省危险废物和西宁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三)严审批,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控制新增污染,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方式转变。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从严从紧控制;对于已经审批的项目,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四)促长效,在管理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着力构建设环境质量区县负责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统一、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二是着力增强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环保机构,充实环保力量,大力提升科技手段促进环保管理水平。强化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追究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责任。三是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技术过硬、装备精良、反应快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四是着力查处环保信访案件,认真做好环保“110”举报案件的受理与查业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强基础,在提升环保监管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和环境监管能力的资金投入。加强环保部门监察、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保专业人才队伍,加快环境监察、监测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