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意识淡薄客车司机殴打收费员
2011年4月5日凌晨,海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至西宁班线客车在通过西宁朝阳北收费站时,因客车车型收费问题,驾驶员马某与该收费站收费人员发生争执,并与其亲戚谭某下车对该收费站三名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致使三名工作人员受伤。
此次事件性质恶劣,省运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了对该班车停运调查的决定,并责成海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事件经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后,海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该班车驾驶员打人事件在全公司予以通报,责令格尔木分公司对驾驶员马某予以解聘;责令该车租赁经营者做出书面检查,并处罚款1000元;同时由格尔木分公司认真组织驾驶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此次事件充分反映出部分司乘人员法治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养较差、企业管理措施不力等问题,各运输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司乘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