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村级纪检员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海西州村级纪检员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海西州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于2010年在都兰县开展了村级纪检员有偿监督村“两委”班子试点工作,为全县107个行政村均选配1名村级纪检员,监督村干部正确职履尽责、廉洁从政,保障村级工作规范运行。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主要做法。一是村级纪检员由村“两委”班子从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好、村民信得过的原任党员村干部中提名、村民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乡镇纪委审核、党委决定选配,任职后由乡镇党委、纪委垂直领导,不受村“两委”班子管理。二是村级纪检员列席村“两委”班子各类会议,监督村“两委”班子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情况以及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发现有损害集体利益和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报告。三是乡镇党委、纪委对村级纪检员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果经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后,对考核“不称职”或在聘期内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解聘。四是为提高村级纪检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人每年发放800元工作薪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业绩逐年递增。
试点工作主要成效。一是督促村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都兰县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或租赁、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项目建设、民政救济对象及低保家庭确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均在纪检员的监督下开展,同时督促村“两委”班子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群众对“两委”班子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试点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贪污、挪用或以其它方式侵占支农惠农、企业赞助资金的腐败行为大幅下降。2009年都兰县共受理涉农信访案件8件,立案1件,结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2010年共受理6件,立案、结案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都为零。三是有效维护了农牧区和谐稳定。村级纪检员于第一时间将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向乡镇党委进行汇报,为乡镇党委预先防范提供依据,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和谐因素得到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