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消费维权工作
2010年,海东地区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全面履行职能,通过采取五项措施,积极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安定团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是隆重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东主会场宣传、3.15消费服务进乡村、315消费教育进校园等宣传咨询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在全区选择交通便利、群众集中的行政村开展规范站和示范站建设,建立规范站1251个,示范站625个。举办一会两站培训班60次,培训站长1563名,消协分会工作人员84个,培训面达100%。三是开展家电下乡维权到家主题活动。对辖区内中标的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19家企业的156个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对列入重点的家电商品逐一进行了抽查,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检查家电经营门店172户(次)。四是认真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及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3起,取缔无证照经营8户,查扣不合格化妆品等商品209瓶(袋),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五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制定《海东地区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2件,挽回经济损失36.52万元。乐都县消协调解处理的美佳斯牌百菌清药害案,为25户农民赔偿了10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