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三措并举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海西州三措并举为统筹城乡发展
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海西州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进程,着力从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组织领导,保障示范区建设有序顺利推进。
一、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各地区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地区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党委一把手任组长、政府一把手任第一副组长、政府常务主管领导和农牧口、社会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大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领导力度,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职责。示范区建设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履行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带头做示范区建设的先行者和实践者。认真研究本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示范区发展目标,确定年度任务,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示范区建设抓出成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安排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地区领导,在全州范围进行通报。
三、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纠错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引导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强化管理考核,由州目标考核办研究制定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各地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专项进行试点,加大奖惩力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