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海西州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海西州实现林业
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海西州重点实施了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青海湖流域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通过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狠抓林业产业,全州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生态工程。“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建设总投资36061.55万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98.98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0.4万亩,荒山造林种草63万亩,封沙育林29.5万亩;“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4.24万亩,封沙育林49.***万亩。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造林0.24万亩,封沙育林(草)122.86万亩。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10万亩,封沙育林18.00万亩,工程固沙0.35万亩。
生态补偿政策。“十一五”期间,海西州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增加至1389.40万亩,占全省补偿面积的34.01%。累计完成投资26376.72万元。采取国有林地以家庭承包管护为主的管护模式,家庭承包管护费每亩2.3元,直接兑现给林地农牧户;通过建立群管群防的管护机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林区群众收入。
自然保护区建设。“十一五”期间,海西州共建立格尔木胡杨林、柴达木梭梭林、可鲁克—托素湖、诺木洪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乌兰县哈里哈图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总面积675万亩,占全州的1.5%。同时规划在乌图美仁、冷湖及大柴旦等地区划定3个重点封禁保护区,封禁保护面积1322.55万亩。投资652万元完成了可鲁克湖—托素湖自然保护区3期湿地保护建设工程;完成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保护区的申报工作。
三防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海西州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4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2人(次),有力地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通过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州共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65.4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0%,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全州未发生大的林业生物灾害。
林业科技推广。“十一五”期间,海西州共推广实施杨柳深栽造林0.25万亩,应用GGR(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220万株,应用生根粉造林140万株,推广乡土树种育苗200万株。重点实施了“柴达木地区特有树种驯化及综合配套技术研究项目”,完成示范造林0.2万亩,抗旱乔灌木树种育苗330亩。建立荒漠化造林、抗早造林等科技推广示范点4处,形成州、县、乡三级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并推行了林业技术人员承包责任制。
林木种苗繁育。“十一五”期间,林木种苗工作在种苗基础建设、管理、生产、质量和依法治种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完成良种繁育基地1处,采种基地2处,完成投资400万元。规范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制度,提高了造林良种壮苗率,全州共发放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22套,经营许可证26套,累计检验苗木4570万株,种子5.48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