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委员建议每年补助青海8000万用于城镇运营维护
全国政协委员白玛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每年补助青海0.8亿元,用于城镇运营维护。
白玛说,虽然西部大开发和十一五期间,青海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青海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财力弱,底子薄,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较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民族地区城镇发展差距更大,城镇承载力明显不足,与国家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距离较大。
白玛特别强调,由于青海民族地区城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少,用于市政设施运营维护资金非常有限,城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县以下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不断建成投入运营,城镇运营维护经费十分缺乏。他说,为更好地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十二五期间,加大对青海民族地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对其进行项目的倾斜和资金的投入。建议国家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增加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专项资金,每年给青海省州县财政补助0.8亿元,用于青海民族地区城镇公益性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