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措施与成效
海西州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海西州根据县级政府承担的公共任务变化情况,认真测算各市、县、行委承担公共任务所需的基本财力,并按照激励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调整州对下的财力分配关系,确保全面推进民生财政体系建设,增强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采取的措施。一是明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把基本保障重点放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方面,主要保障县级政府的工资性支出、运转性支出、民生及重点支出等财政维护性和社会性支出,尤其加大了对教育、农牧、医疗和社会保障、科技、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刚性支出的保障力度。二是确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州财政综合海西州人口规模、区域面积、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经济发展水平等具体影响因素,结合青海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确定了各市、县、行委基本财力保障标准。三是挖掘县级财政潜力。从发展县域经济和挖掘县级财政潜力入手,通过完善编制预算体系,整合预算内和预算外财力,提高了各地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州级财政在对县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把县级财政挖掘自身管理潜力情况作为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海西州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等财政体制政策的实施,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使各地充分承担起提升基本财力自我保障能力的责任。
二、取得的成效。一是保证了职工工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金等各项民生支出按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增加了强民、惠民项目配套资金规模。二是真正做到了让公共财产更多地惠及广大农牧民群众,从而为全面促进农村、牧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些利益问题。逐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三是加快了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步伐,县级收入增长明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健全,同时也为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