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落实污染减排突出六抓
一抓管理减排。 十一五期间,全州连续五年开展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检查、矿山开发企业尾矿库执法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重金属行业污染专项检查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5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22家,对4家企业环保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对1家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异地搬迁。五年中全州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二抓工程减排。按环评要求完成了7家重点废水排污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了4个县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总投资3530万元的共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已于去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工建设了总投资4580万元的贵德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三抓结构减排。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切实加大对高耗能企业的管理力度,依法关停了巴卡台稀土硅铁合金厂、青海省贵强碳化硅有限公司、共和县长风石灰厂、贵德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共和新华铁合金有限公司,保证了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四抓减排审核。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法对1家国控、15家省控重点污染源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率达到100%,完成了赛什塘铜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力度,十一五期间,共征收排污费210万元。五抓减排监测。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黄河流域国控断面水质及青海湖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共开展监督性监测39次、应急监测4次、验收监测16次;黄河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12次、青海湖水质监测4次。据监测,我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100%,省控及其他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5%以上,黄河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及青海湖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六抓减排体系。及时制定下发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考核办法和统计办法,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同时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加强对州控、县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对国控重点企业海南州鑫源铁合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与省环境监察总队联网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