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环保制度让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天蓝水净
今年以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着力推行环保五项制度建设,使环境执法工作更趋规范,执法效果有了显著增强。
强化环保制度建设。年内出台了《大通县环境保护条例》、《大通县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环保执法工作,遏制了部分企业长期非法排污的势头。
完善了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先后对中铝青海分公司、青海桥头铝电公司等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环保问题达成共识,对环保制度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推进了企业环保设施因故停运报告制度,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和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了铅封,防止企业随意开启旁路烟道挡板排污,确保了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实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媒体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行为进行公布,同时将企业环保措施与绿色信贷、上市检查、评先选优等活动相结合,促进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政策。落实夜间、节假日领导带班巡查制,突击检查夜间、节假日的企业环保措施,增加例行夜查频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