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巩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海东地区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民心工程,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而巩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健全机制。建立了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套、相互街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如:在交通警察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庭建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卫生系统建设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目前,全区新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二是落实责任。分级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责任,促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小调解向大调解,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的转变。三是强化职能。创建申报了47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加强了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使动态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得到反馈,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和调处。一年来通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得到了规范和经费得到了落实。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多类型人民调解室和调解小组为延伸的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已在全区得到全面体现,人民调解已成为全区各族群众处理纠纷的首选。年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114起,成功8843起,成功率97%。共排查各类复杂矛盾纠纷1170起调解成功1135起,成功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