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争取2011年国家重点公益林造林面积35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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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生态公益林造林工作,西宁积极与省林业局衔接,在2010年安排6.84万亩公益林高标准造林的基础上,又安排公益林营造3.5625万亩,其中:市郊1.2125万亩,大通县0.65万亩,湟中县1.05万亩,湟源县0.65万亩,下达资金1425万元,占全省公益林营造林资金的58.1%。
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工作中,西宁市在依法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公益林营造,逐步提高公益林质量,将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营造、培育相互结合,全面提升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平,极大的保障了西宁市国家重点公益林资源的健康发展,对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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