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呈现五个亮点
乐都县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绿、科技兴绿、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市绿化步伐,初步构建了点、线、面、环、块有机结合的绿化工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园林绿化投资达2500万元,县城绿化覆盖率达25%,公共绿地面积66.9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居住绿地3.2公顷,防护绿地115.86公顷,生产绿地35公顷。
一是公共绿地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后实施了县城休闲绿地广场和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投资2200万元建成彩陶广场、河湟休闲广场、迎宾广场、中心广场和碾伯广场等多处园林绿化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县城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二是道路绿化建设有序推进。按照三纵五横的城区街路框架,严格布置绿化带,不断提高道路绿化水平。投资300多万元在古城大街、新乐大街、河门街、桥北路等街道栽植国槐、垂柳等乔木,在文化街、109国道县城东西出口、鲁大线公路县城东西出口、滨河南北路等主次干道上,栽植柳树、国槐、红叶李、刺柏绿篱等,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的道路绿化新格局。
三是单位小区绿化建设深入开展。采取见缝插绿、破墙透绿、拆房增绿、规划建绿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管理,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多方增加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县城绿化景观,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截止目前,单位庭院绿地3.49公顷,单位、小区等居住区绿化面积达到占用面积的33.5%。
四是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加快。严格按照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深入开展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湟水河河道治理、县城美化等工程,县城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古树名木管护扎实有效。制定印发了《乐都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城区的古树统一纳入保护规划,制定了保护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古树名木,为县城增添了浓厚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