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积极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近年来,西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规范登记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在登记注册窗口设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登记绿色通道,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实行书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予登记。二是拓宽出资方式,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都允许作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合作社成员可以使用实物、农机器具、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不改变土地、林地性质、用途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土地承包权、林木经营权和经量化的土地使用权的收益权作价出资。三是放宽经营范围,允许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依法自主选择业务范围。既可以从事农牧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和与成员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项目,也可以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生产经营。鼓励发展科技型农牧业、都市型现代农牧业,观光农牧业及农牧业休闲旅游业,拓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促进农牧民增收。四是登记时支持合作社使用特色地理名称,对取得生态、环保、绿色等认证或证明的,其名称中允许使用生态、环保、绿色等用语。五是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收费、不罚款、不验资、不年检,要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分门别类***指导、主动服务,积极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合法经营,力争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模式。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53户,出资总额为50015.39万元,成员人数已达到6100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