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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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西宁市城乡低保对象家庭造成的影响,西宁市从2010年1月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也是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3年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标准。此次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统一提高10元,提标后西宁市的城市居民保障标准为2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145元/年。提标后西宁市每年将增加城乡低保资金1993万元。
为了做好提标工作,西宁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快落实资金,确保10月底将新增的资金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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