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工作力度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近日,西宁市召开污染减排专题会议,通报了省政府督查组对西宁市重点减排项目的督查情况,分析了当前全市污染减排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减排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工作力度。
一、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由800吨调整为470吨,由市水利局负责完成。同时,要采取措施,提高第一污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二、大通县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由400吨调整为150吨,由大通县政府负责完成,10月底务必进入实质性污水处理阶段。
三、湟中县政府负责完成湟中县污水处理厂12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同时,要尽快解决污水处理厂雨污不分流的问题。
四、湟源县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由120吨调整为12吨,湟源县政府负责年底前恢复湟源县污水处理厂运行。
五、市环保局积极挖掘减排潜力,确保完成100吨的化学需氧量储备项目。进一步加大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脱硫项目的督导力度,保证顺利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同时,要切实做好各减排项目核查核算材料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