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海西州始终坚持走“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多元化多渠道发展”的路子,因势利导,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使之逐步成为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主要形式和引导农牧民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全州现有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291个,其中养殖合作组织191个,种植合作组织88个,渔业合作组织4个,农机合作组织3个,其他合作组织5个。截至目前,全州84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共获得扶持资金717万元。其中,5个合作社获得农业部70万元扶持资金,13个合作社获得省级137万元扶持资金,66个合作社获得州级扶持资金510万元。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积累有限,内部运作不规范。海西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发展阶段,实力不平衡,很多合作组织实力较弱,自身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而大多数合作组织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又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组织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往往难以实现。不少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资金积累和风险保障等制度体系,财务、社务不够透明。
(二)管理水平不高,成立目的不明确。目前,海西州合作组织的参与者基本是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者也由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的紧缺制约着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部分合作组织成立目的不明确,存在打着合作组织的招牌为个人谋取私利、套取国家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等不良行为和盲目性,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应对的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商标注册等服务。上级安排的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委托或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各级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项目给予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鼓励规模小的处于起步阶段的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二)规范运作程序,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多元发展。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领办、创办合作组织,鼓励以多种要素入股,以依法流转土地,组建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多元化发展。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强化档案管理,推行社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完善产销服务体系,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化建设及统一供种、技术培训、生产标准、包装、品牌销售的经营发展模式。
(三)加大培训力度,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发展。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农机推广人员到合作组织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参与合作组织培育与发展工作。建立州、市县两级合作组织培训体系,落实培训专项资金,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举办专题培训,培养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辅导员队伍和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能奉献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使合作组织的主要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合作组织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真正把增加农牧民收入落实到位。
(四)拓展服务领域,打造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特色品牌。利用网络,建立合作组织信息平台,全面推介合作组织优质农产品,进行网上销售,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让合作组织的农产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巩固和拓展发展空间,打造“海西特色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