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坚持六个确保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今年以来,海西州把打造政府“阳光采购”作为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目标及要求,着力推动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完成货物类采购额3041万元,节约资金237万元,资金节约率7%;完成服务类采购金额274万元。
一、严格预算编制,确保科学预算。近年来,海西州结合部门预算改革,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汇总、统一审核、统一批复,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综合预算,有效防止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脱节。将财政性资金购置的货物和服务,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全面完整地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细化到采购项目的数量、型号、规格等内容要素,增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2010年州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到部门预算的比例达92%,不仅有效抑制了预算追加,而且使政府采购预算更加公开,透明,得到预算单位和社会各界认可。
二、推行管采分离,确保管理到位。继续推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预算,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采购,国库支付中心支付资金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管采分离”制约机制,为政府采购的公正、透明、规范运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制定了10余项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对开标、评标、定标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实行了评委记名定标机制,完善采购工作流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良好管理机制。
三、规范信息发布,确保公开透明。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凡是未做禁止的一律公开;在公开方式上,充分利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海西州财政局信息网、招标采购简报等载体同步发布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信息;在公开时效上,不拘于法定时间,凡是可以提前公开的,绝不延迟公开,能够延长的绝不缩短;在公开范围上,采购信息、开标过程、中标结果、政策法规、采购程序、质疑渠道、投诉办法等工作流程全程公开。
四、完善专家评审,确保评标公平。针对全州专家评委库人数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长期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聘各类专家评委,对货物、服务等类别进行合理细分,确保专家入库不跨行。根据政府采购专家评委的入库条件,对库内的专家信息进行认真整理筛选;严把评审专家抽取关,专家评委随机抽取,书面记录须经抽取人、监督人签字确认,并严格保密;严把评审规范关,实行评标前预备会制度,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的义务,重申评标会场纪律,明确专家职责,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
五、严格采购程序,确保产品质量。海西州政府采购围绕“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的目标,在制作标书、制定评分标准及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等环节,突出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凸显价格分值,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质优价廉、服务优良者中标,确保了采购质量;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推行信用管理,保证供货质量、价格优惠及售后服务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加强对采购质量的回访,对在投标、供货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全力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依法采购。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机构与采购操作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岗位与岗位之间相互制衡出发,调整内部岗位职能设置,达到岗位间相互制衡要求;坚持与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监管制度,形成以采购办监督为主,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联动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检查,主动与审计部门交换意见,查找自身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机制,建立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程序。通过建立起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督的整体效能,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