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海南州始终坚持节约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理念,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以法管地,做好宏观与微观结合文章,积极***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做到了执行基本国策与促进发展两不误。2007、2008年州政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先进单位,2009年海南州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方法》、《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占补平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目标。
二是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州县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农田保护常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州耕地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州、县、乡、村四级信息互通监测网络,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的位置、面积、地块、四至、责任人及五不准保护措施。
四是强化基本农田基础工作。根据省上确定的新指标,对全州各县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规划、落实和上图;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做到图表册数相一致,州县乡村四级备案;积极筹措资金115万元,在基本农田比较集中的地区统一制作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89块,覆盖面达70%以上,有力保证了全州7.73万公顷耕地和5.9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率达76.5%。
五是积极争取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总投资达6190.25万元,整理土地2536.8公顷,新增耕地423.1公顷。全州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开创了加快发展与加
强保护互动双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