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启动蓝天工程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净化大气环境
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格尔木市多方筹资,多措并举,启动实施了以锅炉、茶炉煤改气等为主要内容的蓝天工程,从201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别、分片区、分批次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积极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
一是突出锅炉煤烟治理。以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锅炉煤改气为重点,采取区别对待、综合施治、强化监管的方式,加强城市煤烟污染治理。对城区民用燃煤采暖、热水锅炉、茶炉、大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煤烟污染治理计划逐步推进;对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燃煤采暖、热水锅炉,由市经济和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实施锅炉煤改气,鼓励分散锅炉房集中联片供热;对驻格单位及军(警)部队燃煤采暖、热水锅炉,由市环境保护局加强监督检查,限期实施锅炉煤改气;对企业、宾馆餐饮等服务业燃煤采暖、热水锅炉、茶炉、大灶,由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煤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区别对待、多措并举的原则,采取限期实施锅炉煤改气、加强烟尘污染治理、使用脱硫型煤等方式实施治理;对新建商业住宅、廉租房及棚户区改造小区,一律集中安装使用天然气采暖锅炉。
二是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切实加强昆仑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化工小区、昆仑工业小区(冶金工业小区)园区规划、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强化污染治理,结合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需要,对工业燃煤炉窑、废气排放装置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能够使用天然气的工业燃煤炉窑限期实施煤改气,对不能使用天然气的要采取脱尘除硫、废气治理等污染控制措施,限期进行治理。着力抓好冶金、化工行业烟尘、废气污染防治,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一律安装污染在线监测装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争取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改资金,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三是抓好餐饮油烟治理。要求饮食服务企业的燃煤炉灶必须使用脱硫固尘型煤或块煤,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要求饮食服务经营业主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不具备条件的,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烟囱排放。市区内中型规模(经营面积超过)以上(含中型)和建在居民楼下的所有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限期治理废气污染。各饮食服务业主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经市环境保护部门检测验收。
四是推进汽车尾气治理。制定计划、分批实施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辆、旅游客车油改气,鼓励进行燃油、燃气双燃料改装。加强汽车油改气改装单位的规范管理,提高改装工作质量,确保符合环保技术指标、安全性能要求。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更好满足天然气汽车需要。对天然气改装车辆实行检测验收和年检制度,要求新上机动车辆必须经市环境保护部门认可达标后方能办理牌照。加强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对污染严重的柴油车、摩托车,采取限制其行驶路段、限期撤销牌照和强行淘汰等措施。
五是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园林绿化、路面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控制地面扬尘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遮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清运渣石、沙土、煤炭及垃圾等散装物料车辆的监督管理,采取限制装载高度、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物料扩散;加强市区主要街道机械清扫、洒水抑尘工作,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对市区内堆放渣土、煤炭、沙石等散流物料的露天堆场和货场,采取苫盖、密闭、封闭、挡风等防尘措施,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加强市区垃圾集中收集站、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封闭、消毒、填埋等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