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家电下乡产品拉动农村消费4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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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政策,乐都县紧抓机遇,通过健全销售网络,改善消费环境,科学规范补贴流程,着力拉动农村消费市场。截至目前,全县共销售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产品7178辆(台),销售总额达4760.36万元,发放补贴资金478.95万元,拉动农村消费4281.41万元。其中销售汽车、摩托车1280辆,销售额达3529.63万元,发放补助资金318.95万元,拉动消费3210.68万元;销售家电产品5898台,销售额达1230.73万元,发放补助资金160万元,拉动消费107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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