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有序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移交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根据省政府安排,将原来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移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此州政府成立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移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求各县务必于完成移交工作并由州政府督察室督办。州劳动保障局还召集各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移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移交工作中要明确时间界限,划分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基金征缴,收支起止等关键环节的衔接;二是详细调查和掌握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及实际参保人数;三是认真核实城镇居民中享受城市最底生活保障待遇的户数和人数,8月底前上报数据。四是在移交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销今年已发生的医药费,同时采集城镇居民人员信息,为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7:25: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