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省最高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健康问题,不断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其中一些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
为加大城乡居民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医保差别,我州从起,大幅度提高了新农合筹资水平,将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水平的人均200元,在此基础上,还为每位参保城乡居民建立了人均60元的大病医疗保险和人均60元的门诊补助,人均医疗保障标准达到320元。参保城乡居民年人均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为6万元,高出全省1倍,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付比例分别达到70%、8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参保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除个人缴纳30元参保金和人均60元中央级补助资金、56.3元省级补助资金外,剩余173.7元全部由州县财政承担,与此同时开展新农合州级统筹,实现了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
目前,我州已参合农牧民143956人,参合率达98.88%,同时,投人300余万元加强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在州县乡村医疗机构建立集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网络,实现农牧民就医一卡通目标。
(柴达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