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
自2003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同仁县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
一、群众健康意识增强,参合率逐年提高。2010年,全县参合人数58728人,参合率达99.6%,比2009年的97.1%增加了2.5个百分点。
二、提高医疗补助水平,确保群众医疗保障。以抓好提高补偿比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选使用政策、完善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管理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参合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群众充分受益。
三、筹资总量增加,基金到位率高。2010年,新农合基金筹资9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94万元。至7月底,已到位基金754万元,其中农民个人自筹176.2万元,基金到位率83.2%。
四、调整补偿方案,群众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年初及时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至7月底,共补偿53106人次,基金补偿总额达388万元,基金使用率达42.8%,农牧民受益率达90.4%。
五、拓展医疗保障渠道,方便群众享受医疗服务。参合农牧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实行出院即报的基础上,5月中旬协调省级定点医院开展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即时结报工作,并与19家省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垫付直报协议,垫付应予补偿的医疗费用。
六、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得到改善,服务功能得到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运行以及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善、业务功能的拓展,从根本上改变和提高了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业务水平、就诊人次大幅提升。
七、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全县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牧民参与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