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紧紧围绕省州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安排部署和省公安厅《关于在格尔木市开展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稳妥有序、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筹备,广泛调查研究,全力抓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确保了城乡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按照格尔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格尔木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治安支队、各派出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格尔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格尔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格尔木市户籍管理办法》、《格尔木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学习借鉴。针对格尔木市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省州驻格单位多、户籍管理相对复杂的实际,由市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对全市人口状况和户籍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格尔木市在户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顺利开展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市公安、民政、农牧、社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赴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和湖南省岳阳市就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考察,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重点和方向,为切实做好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经验。
三是明确改革思路,稳步有序推进。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格尔木户籍管理工作实际,提出格尔木市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迁移政策和二元户籍管理模式,打破城乡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建立统一的,以公民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法治化、证件化、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相适应的新型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目前,格尔木市正在围绕这一目标积极稳步地开展各项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