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落实四项措施扎实有序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海东地区财政部门在积极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的同时,切实把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落实四项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各类专项资金支出日常监管工作。上半年,在各县自查的基础上地区财政部门有选择性地抽查了部分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地县两级财政共检查各类专项资金173182.18万元,其中:农林牧水类专项27628.9万元,社会保障类专项22798.33万元,经济建设类专项85617.59万元,行政事业类专项37656.36万元。
二、切实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行为,开展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专项检查,地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选择了15户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目前已完成8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三、稳步有序推进绩效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共选择村卫生室补助,廉租房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污水处理等14个建设项目开展绩效监督检查,涉及绩效监督检查资金总额为19579.48万元。
四、认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的机制,把内部监督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细化和量化。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管理,规范财政依法理财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通过月末自审、季度报审、半年初审、年底终审的四审内部监督制度,对各业务科室自查报告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同时,对部分县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地区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情况中的监控、纠偏、制裁、反馈等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