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海南州结合实际,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地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投标活动、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安排使用、安全生产等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各项目审批、监管以及实施单位对自身履行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环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等形式,逐个环节做到问题查细、查深、查透,进一步落实了排查责任。
一是全面进行自查摸底。对全州2008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台帐,对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月督查、月报制。共和、兴海、贵德、同德四县还将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也纳入了排查范围。共排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558个,其中500万元以下的392个、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142个、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18个、5000万元以上的6个。
二是突出排查重点领域。将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特别是在以往检查中发现过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排查重点,在各地和相关部门再次进行重点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发改、建设、监察等部门对州政府通报的39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结合全州教育布局调整,把教育基建项目作为重点排查领域,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教育基建项目35个。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边纠。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共和倒淌河垃圾处理厂、共和县污水处理厂、贵德生猪屠宰厂等3个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针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排查出来的个别工程建设用地未报批、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建设程序、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手续不规范、不齐全的180个问题,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149个,正在整改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