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农村住房建设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把党的政策传达到每一个农户,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尤其是给建房户发放明白卡,使建房户对党的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地、县、乡镇层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指导小组,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地区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各县实行县派工作组分片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有关工作人员包户的责任制,形成了地、县、乡镇、村四级齐抓共管、相关部门联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
二是增强服务功能,提高资金效益。地县加强政府服务功能,提高建房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集中统一采购。互助、化隆两县和其他县的部分乡镇,在建房群众愿意的情况下,按照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集中统一采购建材,降低成本。互助县采购物资相对市场价格平均节约资金10%以上;化隆县比同等条件下市场价格平均节约资金15%以上。同时,采取担保贷款、赊欠建房材料、垫付建房资金的方式,解决建房困难无资金购买工程材料的实际困难。二是帮扶帮建力度加大。按照政府补助、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群众自筹的思路,将改造户纳入联户帮扶共建范围,广泛开展帮扶共建活动,形成了强大合力。三是加大质量监督技术人员培训,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同时,从建设布局、户型设计、建筑材料、分项工程技术、房屋节能、施工安全等方面编写了《农房建设指导手册》,分发到农户手中。
三是注重资源整合,实行统筹建设。采取因需而设、因地制宜、宜散则散、宜聚则聚的方式,合理选定合并后的乡镇或学校旧址作为敬老院修建用地,解决五保户的住房问题。住房改造与扶贫项目、整体搬迁、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集中改造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相结合实施改造。
四是创新评定制度,准确确定对象。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以最贫困、最危险为基本条件严格确定改造对象。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程序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了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根据实际,创新对象评定制度,如乐都县高庙镇采取三议一表决,两公开一监督、瞿昙镇采取差额评定的方法确定对象。循化县深入村社调查,将应纳入危房改造的对象列入大名单,再由村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改造对象。在补助标准的确定上,各县结合实际拉开补助档次,确保最困难群众得到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