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民副州长赴各县检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
6 月29日-7月7日,州政府张青民副州长带领公安、安监、监察、州公安交警支队、劳动和社保、环保与水务、建设、气象、国土、质监、消防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赴六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工作组首先听取了六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重点生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抽查各类施工企业26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52条,关停1家隐患较大的砂料场和1家违规增容的加油站。安监、消防、气象、水务环保等部门对个别建设施工项目存在未经审查备案等问题,责令业主和施工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对久治、班玛两县水电站建设项目、玛多县水电大坝及214国道桥梁施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检查中,张青民副州长指出,各县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的督促指导下,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明职责,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切实确保州安委会下达给各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同时,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安全行为,完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把以人为本的核心体现到工作中去。二是落实两个主题责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坚决杜绝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三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健全完善处置措施,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周密部署隐患治理,及时整改依法管理,实行问责制。各县必须严格执行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力度,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开展好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事故的防控工作,并依法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五是要针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要求县安委会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乡镇安全生产领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这次州安全生产大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部门要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措施,及时排除隐患,保障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州经贸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