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采取五项措施狠抓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
今年以来,海南州紧紧围绕重点耗能行业,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48 亿元,综合能耗为2.39万吨标煤,同比增长41.95%;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68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3.4%,全州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切实加大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引导各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提高做好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与各县人民政府及重点工业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措施、方法和步骤,确保了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切实加强能源监测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能源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报送制度,提高企业能源数据质量,从源头降低能耗,防止能耗超标现象的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专门工作组多次深入各县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核算能源报表等形式,对各县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节能降耗档案的建立情况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耗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是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耗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用能情况,及时深入能耗过高的企业,对产值、产品产量、综合能耗等重点指标进行进一步核算,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节能措施,从源头上严把数据质量关,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节能水平。
五是紧紧围绕全州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与统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形成良好的沟通互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推动了企业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