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对进一步加强过渡安置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为切实搞好灾民安置点建设,有效维护安置点社会秩序,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过冬,玉树州就进一步加强过渡安置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各地各部门各集中安置点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并及时组建若干帐篷社区,确定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区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和工作制度要上墙公开,相对集中的过渡安置点要设立帐篷社区临时党支部。
二要加强基层党组织与社区建设。州、县组织部门负责各县安置点的基层组织建设,民政部门负责过渡安置点的社区建设。可按照需要在社区内设置志愿者服务队等部分小型机构参与社区管理。
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在各集中安置点设立警务室,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部门要做好各受灾寺院僧尼的过渡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要强化土地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治。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过渡安置点及施工单位的安置用地,做好过渡安置期间的土地管理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安置点的规划编制、环卫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要高度重视教育和文体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解决离家较远学生的食宿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文体广电部门要组织开展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并组织动员群众美化、净化自己的生活环境。
六要切实保障水电供给和公共交通。水务部门要认真做好集中安置点供水及防汛工作,加紧修复震损水利设施,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电力部门要做好集中安置点的供电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集中安置点的道路保通工作,及时恢复公共交通。
七要尽快建好临时市场,加强商业网点管理。工商部门和经贸委要组织力量尽快建立安置点临时市场,并切实加强对安置点临时市场和商业网点的管理。
八是加强卫生防疫与防火防雷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安置点医疗服务工作,在集中安置点及时设立医疗服务点,同时大力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消防部门要在过渡安置点设立消防工作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逐级逐户落实防火责任。气象部门要在安置点安装避雷设备,切实做好防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