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法律援助工作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使全州法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制度配套、经费保证,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上有序发展轨道。
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法
(一)加强调研提供理论依据。全州始终坚持立足和谐海西建设、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先后开展了以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现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发展思路为命题的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全州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二)开展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借助法律七进、三下乡和重大节庆活动,采用设立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州先后发放《法律援助条例》7800多册,各种宣传材料45400份,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使自觉寻求法律援助已经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近几年,全州共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30余场(次),制作展板696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42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3000余人(次)。
(三)健全制度规范援助程序。制定下发了《法律援助机构学习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各级法律援助目标责任、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作了具体规定。
(四)完善措施提供便民服务。加快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步伐,采取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的形式简化案件受理审批程序,在全州范围内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全州对于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免除其经济困难审查。截至目前,全州共建立接待大厅6个,发放爱心卡2367份,接待 专线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二、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海西州少数民族占较大比重,且居住分散,由于语言障碍,增加了工作和办案难度。全州18名专职工作人员中,仅有7人能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其他案件都交由社会律师办理,而社会律师分布不均且多集中在格尔木、德令哈两地,其他地区只有1到2名律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援助经费不足。随着贫弱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呈上升趋势,加之法律援助案件的增多和办案补贴标准的提高,拨付的经费远不能满足实际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无法保证应援尽援目标的实现。
三是基层宣传薄弱。近几年,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但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周边乡镇,受交通、经费和人员等因素的制约,很少能深入偏远地区,广大农牧民不能了解掌握关于法律援助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导致法律援助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