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强化党员活动中心户建设
乌兰讯 通讯员 周学祖 乌兰县在创建标准、内容创新、健全制度、活动实效、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巩固强化党员活动中心户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该县按照辐射带动好、榜样树立好、服务指导好、政策宣传好、信息反馈好的五好标准,规范党员活动中心户创建程序,做到了建立一户、稳定一户、巩固一户、提高一户。按照综治中心户、科技示范户、产业带头户、五好信用户和文明示范户五项职能,细化分类管理,明确职能作用,培养出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党员活动中心户。今年,该县各镇拟把3个党员活动中心户培育成综治中心户,把2个党员活动中心户培育成科技示范户和产业带头户,把3个党员活动中心户培育成五好信用户和文明示范户。
该县要求建立健全党员活动中心户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制度,每个党员中心户要主动联系2至3名外出流动党员,定期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有关情况,外出党员必须通过中心户向党支部汇报在外学习、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以三培双带、五个一等主题活动为契机,选准1至2个致富项目,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引导带动身边农牧户脱贫致富,带头做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模范。同时,该县把党员活动中心户建设工作纳入各党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党委副书记为党员中心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干事为具体责任人,所在村党支部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员中心户建设领导责任体系。镇党委每年对党员活动中心户建设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柴达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