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2008年5月,省政府确定海东地区十一五后三年单位GDP能耗降低16.6%,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1.4%。截至2009年,全区单位GDP能耗累积下降12.2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34%。2010年计划单位GDP能耗下降5%,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7.5%。今年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6.11亿元,同比增长23%,综合能源消费量30.1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9.74%,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上年同期下降2.87%。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96%的四大高耗能行业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能源消费合计28.9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9.47%。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能耗同比增长48.0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能耗同比分别下降7.23%、1.5%和24.07%。高耗能行业能耗呈一增三降态势。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大产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建立预警调控机制,加强节能降耗监督管理。二是严把三个关口。严把源头关。认真落实节能评估审核制度,所有新上工业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核,对没有进行节能评估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备案核准,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审批。严把考核关。进一步强化考核,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好,为全区节能减排作出突出贡献的地方、单位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严把监察关。抓好《节能法》、《节能条例》和《环保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三是狠抓科技节能。进一步抓好无极灯、节能灯等绿色节能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加强对循环经济和清洁项目的支持和实施。四是抓好管理节能。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进一步加强调度和督查。五是抓好交通、建筑、农业、民用和政府机关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