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年来,海南州结合农牧区实际,积极推进四议两公开两监督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均实行四议,即由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经过四议所决定的事项实行表决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实施村监会监督和民主评议监督。同时,实行村财乡管县审和村级财务收支一批三审制度,村级财务支出一律经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级纪检员、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3:30: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