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3月16日上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回顾了近年来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副省长何挺、省政协副主席李忠保出席会议,省妇联、省司法厅等部门领导以及全省各级法律援助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困难群众,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取得显著成效,办案数量连续6年实现大幅增长,2009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102件,比2003年增长了5倍多。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在会议上讲话并强调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要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性、无偿性和保障性,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直接、更加广泛、更加周到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最大限度地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消除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从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特困企业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尽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要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法律援助监管职能;要从推动依法治省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鼓励支持律师协会、法学研究会、工青妇、残联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副省长何挺也在会上讲了话,他要求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推动青海四个发展出发,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始终把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任务,把规范高效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标准,把改革创新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动力;从落实三个纳入着手,大力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省司法厅授予西宁市司法局等48个单位为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授予郑连升等67名同志为青海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并对他们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