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类学校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排查
为及早发现和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2月26日联合决定,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其中要重点排查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和新建、搬迁学校卫生设施存在的隐患或风险。
根据《西宁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安排,首次实施的排查工作将于3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排查的对象是全市所有中、小学、托幼机构,重点排查私立学校、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排查的内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宿舍卫生及健康教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控等情况。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在联合决定中明确指出,学校是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行政处分,对学校也要挂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3月份至4月份,在省、市、区(县)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联合督查后,还要将排查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