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平稳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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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期,海东地区按照人随事业,工作不断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移交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全区各县人员、基础档案、累计基金如期移交给了社保经办机构,保持了该项目工作的平衡过渡。全区已落实人员编制17名,移交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255.86万元,已参保35166人,参保达44%,征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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