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西州民政工作在六个方面显成效
海西州民政工作突出从救灾救济、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基层政权和双拥优抚、社会福利和专项事务管理等六个方面入手,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惠及民生,为和谐海西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救灾救济工作扎实开展。健全和完善基层自然灾害组织机构和预案体系,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应急网络。下拨救灾面粉650吨,救灾资金50万元,救灾帐篷2443顶,棉被褥4113套,救助灾民8***6户38907人。落实购置救灾物资资金236万元,采购了床、棉衣裤、棉被褥、取暖火炉等部分救灾物资。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全面完成。将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城市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00户,户均补助2万元。落实灾后重建3400户,户均补助1万元。
三、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行。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3357户30037人,月人均补差129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7676万元,其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金431.6万元,临时生活补贴1917.8万元,燃气补助180.5万元;新增保障对象1344户3205人,核减1032户3229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080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336.5万元,新增低保对象1280人。目前,海西州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最高为203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年1140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不断拓展。救助城市医疗对象32524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23万元。其中代缴参保金23.7万元,支出门诊费199.2万元,报销住院费200.3万元。救助农村牧区医疗对象1416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91万元,其中代缴新型合作医疗参合金33万元,支出门诊费63万元,报销住院费195万元,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得到落实。
五、基层政权和双拥优抚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规范了村类别、村干部人数和报酬。落实社区建设资金240万元,新建社区办公场所12个。接收85名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77名,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89万元;发放抚恤金209.5万元,军休干部费947万元,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77万元,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
六、社会福利和专项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助贫困大学生34名,救助特困群众9名,累计发放资助金24.3万元。供养五保对象531名,发放供养金14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落实州级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主体建筑工程已经完工。完成204个(社团1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社会组织年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