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海南州严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州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保证了我州7.7251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91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率达到76.5%。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海南州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国土、农牧、统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专门协调和研究耕地保护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档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年初签订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了今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完成。二是强化监管,加强督促。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各县目标落实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占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各县抓紧落实。三是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切实提高土地调控水平。将2009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到各县,并就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情况提出具体要求,真正把计划管理纳入政府层面进行宏观调控,严格用地计划,确保民生工程、扩大内需等项目的发展空间。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和规范程序报批手续,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未落实补充耕地及征地补偿不到位的不提供用地,基本消除建设占用耕地随意性,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最低限度,达到了保护耕地的目的。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是建设用地都要州县政府召开规划联审会进行审查,全州筹集360万元修编经费,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四是储备土地,整理开发,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充分利用州境内气候较好、水源充足、种植条件较好的黄河谷地和台滩地的土地后备资源,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做到占补平衡。到目前全州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涉及全州五县,总投资6069.91万元,总面积达2494.8公顷,新增耕地394公顷,既增加了耕地面积,改善了生产条件。今年,州政府首次把土地储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确定了各县土地储备标准,共储备土地175.58亩,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1676公顷,共缴纳耕地开垦费69.87万元,未发生占而未补或多占少补的现象。五是强化基础,坚守红线。进一步完善了目标合同及基本农田管理台帐,实行了州县乡村四级备案,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重新确定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在确定的全州耕地保有量为9.288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9345万公顷,保护率为63.9%,比原来增加245公顷,共划定地块16952块,确保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准确性。在工业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中,把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作为审查项目的第一道工序,做到不占或少占用耕地,尽量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六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强对用地单位和施工现场供地情况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今年共巡查18次,检查用地手续31宗,发现用地违法行为7起,涉及面积169.65亩,立案查处3起,全部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