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通知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009年12月30日,西宁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员干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端正党风政风,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茶话会、联欢会和团拜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要求,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为了更好地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监督,现将举报电话和受理时限公布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230549(办)138****8788 3691830
通讯地址:西宁市南关街43号西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邮政编码:810000)
受理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10年2月21日(24小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