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西宁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全市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153.3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16.33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3.6%。10月中旬,受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院和省水利厅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估组,对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的中期预期目标已全部完成,同意通过中期评估。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600立方米,属于生态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为了从根本上缓解和解决全市缺水问题。西宁市自2006年提出了建设节水型社会,并先后出台了《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并从水资源费专项资金中下达各示范项目资金1300多万元。西宁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以来,以强化机制、体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按照《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153.3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16.33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3.6%,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8%。
12月7日,在西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西宁市政府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用成功的经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