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政府代表团扬州南通浦东考察活动侧记
市政府于8月17日23日组成由规划、城管、房产、水务、园林、发改委、经济研究室、城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考察团,前往扬州、南通、浦东等地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考察结束时,团长、代市长毛小兵给所有成员布置了作业结合各自实际和三地经验写出有价值、有可操作性的考察报告。昨天,考察团成员悉数向市委交了作业。
在随市政府考察团对扬州、南通、浦东三地进行考察学习的途中,每一天,记者都会为这些江南城市所散发出来的灵秀之气所陶醉,更为每个考察团成员顶着酷暑潜心学习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不经意间的点滴行为,都在表明他们不放过考察期间的任何一个机会和信息。在此,记者记录了此次考察中的一点花絮,也抄袭了所交的部分作业,想以此验证一下考察成果。
中途溜号的城管局长
在南通考察期间,城管局长李晓舸在同南通市政府陪同人员的交流中,得知南通市在城市管理中的一些做法和模式很值得西宁学习借鉴,于是便向团长毛小兵请假,离开队伍单独学习去了。通过学习和对比,他感受颇深,既看到了我们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也从这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中得到了启示。
启示之一: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强化市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有侧重地向城乡接合部延伸,通过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管理能力和市容环卫质量,进而促进全市城市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启示之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坚持科技武装。城市管理作为城市建设的延续和提升,迫切需要我们创新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手段,依靠科技打造现代城管,变城市管理中城管部门单兵作战为城区、部门集团军协同作战,使数字化城管成为强化和改进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措施。
启示之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把群众参与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凝聚群众智慧,切实做到情感上亲民,观念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
启示之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加大投入。从实际出发,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保障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完善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启示之五: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走市场化的路子。根据环境卫生作业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等不同环节,探索和尝试市场化运行模式。培育成熟的、面向市场的、有序竞争的环卫作业市场体系,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投资建设环卫基础设施。
给下水井口拍照的规划局长
考察的路上团员们人人都带着相机,看到美景,遇到标志性建筑总要拍几张。但规划局长王青拍照的范围可就广了,除了建筑物、设计模型等等,铺着石子的小路、楼梯的扶手、房屋上的窗户、路牌什么的她都感兴趣外,在扬州老城古宅参观时,她拍了一大串坐落在犄角旮旯里的下水井口。当大家伙围拢一看,原来这里明清时盐商家的下水井口的设计确实是匠心独具。
认真研究城市、认真规划城市、认真建设城市、认真管理城市。这就是规划局长此次三地考察后对本职工作更深刻的思考。
认真研究城市:西宁市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后发展城市,虽然没有江南水乡的山清水秀,没有国际大都市的现代与时尚,但西宁自有自身独有的自然禀赋和特殊的区域首位度。这种不能复制的独有和特殊,会成就西宁的城市个性。认真规划城市:西宁已步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城市规划工作中,要超前谋划,站位高远,确立西宁缺什么,就要抓紧做什么的发展责任,以战略性、前瞻性的眼光合理确定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在西宁市将成为陇海兰新线的一级城市和西部的交通枢纽,城市规模将有大的突破大背景下,重新研究确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域,打破现有河谷型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在城市用地空间布局和城市功能方面进行合理调整,逐步向河谷台地型城市空间布局发展,为城市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认真建设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积极整合城市资源,以建设高原山水城市为平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注重城市特色的彰显和个性的培育,不仅注重城市融入现代元素,更注重城市历史和文化的传承,要进一步挖掘西宁两山对峙,三水汇聚,四川相连的主城山水之美,努力形成山、水、川、城相亲相融的独特景致,全力建设集高山平湖与田园风光、江南水色与辽阔莽原与一体的西宁独有山水特色。
城投公司老总的作业
城市建设要走市场化道路,要探索出一条适合西宁市情的多渠道融资的模式。代市长毛小兵在考察中得到的启示之一,让尚在考察途中的西宁城投公司的董事长严发仓就背负了重任。那么,这位肩负西宁城市建设投融资的老总在作业中写了怎样的思路?
拓展多种形式的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建设,逐步提高直接融资在城市建设中的比例。
创新土地经营机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由此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融资公司进行土地储备。
开展项目融资创新。对经营性的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转让产权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回收资金。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政府回购、财政补贴、收费收入支持、特许经营授予等方式,公平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对涉及大量机器、设备采购的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的方式,解决资金投入问题。要积极采用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和PPP(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建项目的融资创新。
加大对投融资主体的支持力度,搭建多个按市场规律运行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城市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