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海东地区共有未成年人40.7万人。到目前,未成年人中有在校学生277698人,其中高中学生35248人,初中学生***083人,职校学生15093人,小学生140358人,特校学生817人,幼儿园22099人。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力求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宣传,部门联动,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制定规划。地县共青团、妇联组织、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中,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二是组织培训。地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和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为大规模搞好宣传学习活动奠定了基础。到目前,全区共有1114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三是搞好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开设法制辅导课、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宣传、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浓厚氛围。各级公安机关在6.26国际禁毒日对全区中小学进行禁毒教育,民和三中成为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突出少年法庭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特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县组建小黄帽义务护路队、少年消防军校等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展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每年举行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1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27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多份,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与此同时,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在享受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个别家庭特别困难的寄宿生,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帮助,使每一位适龄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饮食、人身安全工作。全区交管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68处,施划人行横道线71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8处。卫生部门严格落实婴幼儿及中小学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学校食堂及各大商场食用物质及饮用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切实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建有地级群艺馆1个,县级文化馆6个,乡镇文化站94个,县级文化体育广场4个,乡镇文化体育小广场80余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个,路径健身广场50余处,农村篮球场200余个,农村乒乓球台100余个。有县级公共图书馆6所,馆舍面积4038平方米,总藏书量416200册。拥有文博机构8个,文物陈列展览用房480平方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2处。这些文化单位和活动场地均免费为未成年人开放。全区组建农村数字电影队20个,每月放映电影1000场以上,为农村未成年人免费开展爱国优秀电影放映工作。
三、综合治理,优化环境,严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今年以来,对全区34家网吧安全检查12次。目前,全区各类学校周边200以内的网吧、游戏厅已全部取缔,使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公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家长或利用出租房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登记暂住人口34857人,登记出租房屋4582家12148间,签订治安责任书4582份。构建了以派出所和巡警为骨干,点线面结合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在重点时段组织警力采取车辆巡逻、蹲点守候等方式注意发现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关心关爱,教育引导,确保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农村留守儿童达4.51万人,其中小学生2.78万人,学前班0.33万人。留守儿童中双亲均在外打工的有1.44万人。教育部门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留守儿童的家庭基本情况、父母的务工地点和单位、联系电话、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临时监护人姓名等都有详细的记录,坚持实行三个优先,即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妇联组织2008年在化隆县启动了留守儿童代理妈妈一对一帮扶仪式,全区近1000名留守儿童得到了代理妈妈们的关怀。公安部门制定了与留守儿童家长定期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成长等情况,加大治安排查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多方争取资金为留守少年儿童捐赠学生校服、体育用品、学习用品、开展慰问孤残未成年人活动。2008年全区成立青年志愿者队伍17支,共结对132人,其中乡镇青年志愿者队伍15支,结对102人,西部计划志愿者结对帮扶9人。
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全区已初步形成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年龄结构,认真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以及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本着有利于教育成长的目的,区别情况,单处罚金或缓刑,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挽救失足青少年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