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在西宁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6月1日上午,省卫生厅组织省、市卫生监督、疾控部门及餐饮企业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宣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党组书记陈资全和广大群众一起参加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2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宣传现场,很多关注和咨询的群众得知《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添加剂没有必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不得免检、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处罚最高可罚10倍、明星代言要承担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大家纷纷认为,这是一部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法律,把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保障提到了更高的高度。宣传现场中不少餐饮企业的负责人也对《食品安全法》发表看法,他们说,以前,多头监管的模式让我们感到头疼,一个部门一个标准,实在不知道听谁的才对。《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不仅职责明确,而且标准统一,这样更有利于企业从各方面都做到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新法不仅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也规范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