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切实加强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海东地区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乡镇政权基础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强化领导、统筹建设、严格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安全、顺利进行。
一、强化领导,切实搞好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地、县层层成立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督查小组,各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全省基础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实行以县为主工作责任制。整合资金,统筹集中捆绑使用,节约资源,杜绝乱报乱批乱建和各自为政,县上配套部分资金,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格程序,依法依纪办事,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没有设办事大厅的乡镇在这次建设中一并解决。根据各乡不同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一乡一策,对症下药。
二、统筹建设,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建设规划。深入调查各乡镇基本情况,明确建设内容和改造内容,将已有房屋和现计划建设内容进行统筹规划,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按照省上《总体规划》对建设内容、标准、规模的要求一次性解决问题,改善环境,提高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工程。优先确保职工周转房及水、电、暖和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精心设计,进行维修和改造,严禁拆除新建。
三、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质量。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帐制,严禁截留挪用,或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审计、监察部门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财政、发改等部门做好项目争取和资金管理,特别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强化检查指导,严格追究整个部门和具体环节管理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有安全事故和建筑质量问题记录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招投标,并取消资格。认真研究招投标中挂靠的工程队资金拨付问题,防止资金扯皮,造成拖延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垫付工程投资25%的资金,建设单位按照工程监理核定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防止因超前支付而造成资金风险。工程建设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必须当年完工。严格按照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决算和建档工作。